2.北京市一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4年度有员工500人 当年相关生产 经营资料如下:
2.北京市一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度有员工500人,当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销售产品实现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万元,增值税税额986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4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2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五一”节前,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每位员工,市场销售价每件1638元;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6650万元。
(2)年初,购进一商标权并投入使用,6月份让渡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万元。
(3)年初,以银行存款从股票市场购入甲公司(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股票20万股作为投资,每股价款3.5元,支付3 000元相关税费,2014年6月20日,取得甲公司派发的股利12万元,10月20日以每股7.9元的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支付7000元的相关税费。
(4)全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6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14万元。
(5)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支付银行贷款利息60万元,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的年利息120万元,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是5%)。
(6)全年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45万元,技术开发费260万元。
(7)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74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60万元。
(8)企业实际全年计人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720万元,实际工资总额已按规定提取了职工福利费,拨缴了工会经费,发生教育经费25万元。
(9)“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对某展销会的赞助25万元和直接向市青少年宫的捐款10万元。
(10)企业按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16万元。
(11)经税务机关核准结转到本年度的待弥补亏损额为325.3万元,前三个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54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②工会经费已交工会组织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企业当年转让股票净收益;
(5)计算企业当年的投资收益;
(6)计算企业财务费用应调整的所得额;
(7)计算企业管理费用应调整的所得额;
(8)计算企业销售费用应调整的所得额;
(9)计算企业工资薪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10)计算企业“三费”应调整的所得额;
(11)计算企业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所得额;
(12)计算企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资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13)计算企业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4)计算企业应补缴(或退)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