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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生产和销售家用电器 总部位于北京 并在天津设有分支机构。2017年3月发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家用电器,总部位于北京,并在天津设有分支机构。2017年3月发生如下事项:(1)将自产的家用电器移送天津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为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2)将自产的电视、空调赠送给希望小学,该批家用电器在市场上的含税价格为70.2万元。

(3)将剩余自产的家用电器全部委托乙商场代为销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纳税义务于什么时间发生?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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