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甲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根据合同开出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根据合同开出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经丙银行承兑,交付给乙公司作为预付款。乙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19年3月1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偿付债务,但没有注明背书日期。丁公司收到汇票后,因疏忽直到2019年5月20日才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没有注明背书日期,该背书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丁公司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如果丁公司被丙银行拒绝付款,可以向谁追索?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共用题干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书面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要将纠纷

  • 共用题干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书面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要将纠纷

  • 【资料一】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

  • 【资料一】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

  • 【资料一】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

  • 【资料一】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合同履行地为北京 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