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至2017年实施的一系列并购和其他相关交易如下:(1)2015年7月1日 甲公司与
甲公司2015年至2017年实施的一系列并购和其他相关交易如下:(1)2015年7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的原股东C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C公司支付25000万元购买其所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手续在当日办理完毕,甲公司取得A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交易之前,甲公司与C公司无任何关联方关系。2015年7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3000万元(其中股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10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2700万元),等于其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2)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A公司10%的股权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该项交易后,甲公司仍能够控制A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3)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实现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00万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实现净利润2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A公司2016年年末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5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实现净利润14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A公司2017年年末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300万元。(4)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出售A公司50010的股权,取得价款15000万元存入银行,出售后甲公司还持有A公司40%的股权,能够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剩余40%股权在201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5)2016年12月25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自B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B公司10%的股权,交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对母公司的价值)为1900万元。至此,甲公司共计持有B公司90%的股权,原80%的股权系甲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以2000万元取得,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1600万元。(6)其他资料:①各企业均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②两次投资处置业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③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要求:(1)根据资料(1)至资料(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处置10%股权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说明此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原则,说明应调整的项目并计算其金额。
(2)根据资料(4),说明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处置50%股权后,剩余股权应采取的后续计量方法,并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4),计算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处置50%股权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金额,并编制追溯调整的相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4),计算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处置50%股权时,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金额。
(5)根据资料(5),计算甲公司因购买B公司10%股权在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冲减资本公积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