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债权投资时,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应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应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应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处置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