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2017年简答题)2014年4月 张某 王某 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


(2017年简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2)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简答题2014年4月 张某 王某 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 张某担任公司董事

  • (2016年简答题)2013年5月 张某 王某 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 合

  • (2017年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 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

  • (2017年简答题)2015年9月1日 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 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1年

  • (2017年简答题)2016年1月 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 双方签订了借款

  • (简答题)2014年4月 张某 王某 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 张某担任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