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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盗用乙的身份证 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 并进行了工商登记 但直至出资期


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承担出资责任

B.甲承担出资责任

C.乙首先承担出资责任,不足部分再由甲补足

D.甲、乙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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