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甲企业向农
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用于生产烟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为750万元,烟叶税税率20%;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加工厂(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5万元(含代垫辅料25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直接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90万元。(4)领用本月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78%、外购的烟丝60%,用于生产卷烟。(5)甲企业销售卷烟给批发企业(丙企业)40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350万元、增值税216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丙企业2%的折扣;丙企业当月零售23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828万元。(6)甲企业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6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25万元,支付含税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3.2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7)甲企业购进自用的运输卡车2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销售额65万元、增值税10.4万元;购进自用的小汽车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2万元。(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丙企业批发卷烟应纳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购进车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7)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8)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