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0日 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
2017年5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吨大米和100吨黄豆,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10日内验货,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合同签订后,为担保甲公司按期付款,甲公司以自有小汽车一辆做抵押,签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小汽车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6月10日,乙公司准备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而且货款支付已有担保,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乙公司于第二天发货,委托A运输公司运输。2017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大米,第二天,甲公司直接将该批大米转售给丁公司。2017年6月17日,A运输公司通知甲公司因途经地山洪暴发,黄豆被淹,损失殆尽。甲公司因此拒绝支付乙公司黄豆的价款。2017年6月30日,丁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大米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食用,遂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认为,这是乙公司造成的,告知丁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丁公司支付大米的价款。丁公司未予理睬,甲公司遂向乙公司要求赔偿,乙公司予以拒绝,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不予理睬,乙公司遂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之间买卖大米的合同交货地点在哪里?并说明理由。(2)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乙公司黄豆的货款?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多长时间?并说明理由。(5)乙能否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6)丁公司是否有权就大米的质量问题向乙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7)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大米的价款?并说明理由。(8)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大米的损失?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