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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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4年10月向乙公司提供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期为20年,一次性收取使用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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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 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 厂房及地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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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工商局2015年9月向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作自用 支付含增值税价款234000元 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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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9年12月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 已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办妥托收手续后得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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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约定于2019年2月向乙公司销售120件产品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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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4年10月向乙公司提供某专利权的使用权 合同规定的使用期为20年 一次性收取使用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