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骗得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警告。 ( )
持证人员用假学历等手段骗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取得
用假学历 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用假学历 假证书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对以作弊 剽窃 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的 学校依法予以申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