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有()。
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人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利息所得,以收人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E.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人全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 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 利息 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和其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