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行计算 2012年无纳税调整事项 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 50万元。2
资料: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行计算 2012年无纳税调整事项,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 50万元。2012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 房屋租金收入500万元,会计自行核算的会计利 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000万元。2013年1月 注册税务师对2012年业务审核发现以下事项, 请您进行相应的涉税分析,并计算当期实际应纳 所得税额:
(1)接受货物捐赠一批,至年底仍未销售。捐蹭 方账面成本50万元,公允价值65万元,取得对 方以公允价65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 业支付运费5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企业账务 处理如下: .
借:库存商品 54.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 4
. 贷:营业外收入 66.05
(2) 2012年来源于深圳市联营企业(适用税率 25%)分回利润92.5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 构分回利润20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已按92. 50 + 200 = 292. 50万元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3) 2011年11月份购买的国库券价值200万 元,2012年8月将此国库券转让,取得转让收 入220万元,2012年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 元。国库券转让及利息收入未进行会计处理。
(4)企业费用明细账列示,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 费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60万元;广告费支出 68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工资总额180万 元,同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36万元;为本企 业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15万元。对以上费用 均未进行纳税调整。
(5)管理费用中列支计提的环境保护的专项基金45万元。
(6)通过当地政府向希望工程捐款100万元、向 红十字事业捐款50万元。以实际发生数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7)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并投入使用,价税合 计为23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 认证并抵扣。
(8)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技术转让所得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