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托加工物资” “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 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
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出售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
A、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酒精生产酒
B、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准予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减《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消费税。
C、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烟叶生产烟丝
D、生产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加价销售给商业企业
E、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