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 所得税税率25% 按净利润的15%计提盈余公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25%,按净利润的15%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20X8年2月15日完成了20X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X8年4月30日,20X7年12月31日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甲公司自20X8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前发生如下事项。
(1) 1月30日接到通知,债务企业A公司宣告破产,其所欠应收账款200万元预计只能收回40%。甲公司在20X7年12月31日以前已被告知A公司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并已经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
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2)在20X8年1月10日,甲公司发现20X7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
20X7年12月20日甲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580万元,累计摊销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另支付补价6万元,换出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30万元。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于12月30日办理完毕。甲公司对此交易原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36
累计摊销 80
贷:无形资产 580
应交税费一应交营业税 30
银行存款 6
假定企业未针对该事项进行纳税调整。
(3) 20X8年3月甲公司收到于20X8年1月10日销售的N产品退货一批,但尚未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该销售退回系N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所致,销售收入总价款为300万元,销售总成本为240万元,至发生退货时甲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款。
(4) 20X8年3月15日,甲公司收到D企业通知,被告知D企业于1月20日遭洪水袭击,整个企业被淹,预计所欠甲公司的120万元货款全部无法偿还。
(5)甲公司与C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X7年3月供应给C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C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X7年11月,C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0X8年3月18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C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经支付。
税法规定,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在预提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X8年4月30日对外报出的20X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影响额为()万元。
A.—30 B.5
C.170 D.-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