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南洋公司2012年 _2013年长期股权投资
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南洋公司2012年、_2013年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等有关资料如下。
(1) 2012年1月1日,南洋公司应收北方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3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由于北方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南洋公司与北方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同意北方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B专利权和所持有的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全部债务。根据北方公司有关资料,B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6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100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持有的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当日,南洋公司与北方公司即办理完专利权的产权转移手续和股权过户手续,不考虑此项债务重组发生的相关税费。南洋公司将所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准备长期持有所取得的甲公司股权(此前南洋公司未持有甲公司股权,取得后,持有甲公司10%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长期股权投资,当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900万元)。
(2) 2012年3月2日,甲公司发放2011年度现金股利,南洋公司收到50万元现金股利;2012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未发生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
(3) 2013年1月5日,南洋公司以银行存款2510万元购入甲公司20%股权。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0%,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长期股权投资。2013年1月5日甲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3000万元。
(4) 2013年3月2日,南洋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按市价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1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800万元(含交易费用);3月20日将回购的100万股普通股全部奖励给职工。该项奖励系公司2010年对管理层承诺的一
项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在授予日确定每份期权可按照1元购买一股公司股票,共计授予100份,每份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6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2013年1月5日,南洋公司因对甲公司新增20%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部分股权投资入账时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万元。
A.70 B.80
C.90 D.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