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 司 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7%;
(二)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 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7%;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年末按净利 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2年度 实现利润总额6800万元(未调整前),2012年 度财务报告于2013年4月2日批准对外报出, 201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3年3月25 日结束。2013年1月1日至4月2日,发生以 下事项:
(1) 2012年8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 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0 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产品已经发出,货 款尚未收到。根据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与购货 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乙公司由于资金周 转出现困难,到2012年12月13日仍未支付货 款。甲公司2012年末为该应收账款按]0%的比 例计提了坏账准备。甲公司于2013年2月3日 收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 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该应 收账款的40%。根据税法规定,提及的坏账准 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2) 2013年2月10日,注册税务师在审核时发 现,2011年末甲公司对一项实际未发生减值的 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了 56万元的减 值准备(该固定资产之前未计提减值准备)。至 2011年末,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8年,采用年 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 处理方法会计与税法一致。
(3) 2013年2月15日,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从2012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将出租的办 公楼的后续计量由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 式,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 会计处理。该办公楼于2009年12月31日建成 后对外出租,成本为180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 产各年末的公允价值如下:2009年12月31日 为18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为2100万元;
2011年12月31日为2240万元;2012年12月 31日为238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 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自办公楼建成后次 月起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办公楼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年限为20年。
(4) 2012年12月因甲公司违约被丁公司告上法 庭,丁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270万元。2012年 12月31日法院尚未裁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 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160万元。2013 年3月12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240 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 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240万元。根据税法规 定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
假设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 项,并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甲公司2012年度 的利润总额是()万元。
A. 6272 B. 6506
C. 6646 D. 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