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可以有两个名称,即双重身份。( )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A.受让人、保证人B.承兑人、背书人C.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D.受让人、背
在票据法理论上 可以将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属于基本当事人。
除基本当事人外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 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除基本当事人外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 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A 受让人 背书人 保证人 保证人 预备付款人B 背书人 保证人 保证人C 承
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在各种票据行为中都有自己特定的名称 所以 同一当事人可以有两个名称 即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