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于()。
A.1993年7月1日
B.1996年1月3日
C.2002年9月4日
D.2000年2月9日
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既可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也可在场外进行。()
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既可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也可在场外进行。 ()
商业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
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可以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也可以在场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