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0000万元 其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0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收入190万元、扣除主营业务成本28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8万元、营业外支出2万元、税金及附加23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销售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2018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1)管理费用含业务招待费100万元,会议费30万元。
(2)销售费用含广告费300万元,而且上年还有结转未抵扣的广告费850万元。
(3)财务费用中含利息支出80万元,该项支出是向其母公司A公司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8%。已知该母公司主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已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4)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90万元为政府补助,该项补助随企业意愿自由支配,并且企业发生1万元支出。
(6)营业外支出含1万元为税务机关罚款,并取得合法票据,(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企业为独资公司,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为4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其他收入、支出均已符合税法规定并进行相关处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营业外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