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的内容有()。
A.商品房基本状况
B.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C.维修资金的筹集方式和标准
D.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方案
E.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房地产开发商将未竣工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的行为属于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商将未竣工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的行为属于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 )。
销售商品住宅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向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