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以下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监督管理是由( )负责。
A.地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B.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C.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D.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全国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监督管理是由()负责。A.
二级资质以下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监督管理是由()负责。A.地
组织所辖区域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由()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人员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应
组织所辖区域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由()负责。
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应在每季度后( )日内提交更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