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 甲 乙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进度计划已达成一致意见(见网络图)。合同规定由
某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已达成一致意见(见网络图)。合同规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60%计算。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事件:
1.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因施工机械故障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因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因外部供电故障,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
施工进度网络如图4-5-28所示。

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28元/日,F工序使用吊车台班费为240元/台班,搅拌机台班费为70元/台班,G工序机械台班费为55元/台班,H工序搅拌机台班费为70元/台班,间接费率为16%,利润率为5%。根据上述约定乙方提出工期补偿17天和费用索赔18525.78元的要求。
[问题]
1.确定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关键线路和F、G、H工序的总时差。
2.乙方上述要求是否合理?
3.经甲方代表认定的索赔工期和费用补偿应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