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某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某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拟分包情况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投标文件拟将渠道混凝土砌块衬砌项目分包,填报了拟分包情况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施工期第一个月完成的项目和工程量(或费用)如下:(1)80m3/h挖泥船施工,河道疏浚(4km,断面积48m2);(2)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断面积2m2);(3)河道疏浚超挖断面积(4m2);(4)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及其他辅助工程,费用50(万元)。
问题:
1.渠道混凝土砌块衬砌项目分包中,拟分包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2.根据《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号),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的企业和人员证书有哪些?
3.若80m3/h挖泥船单价为12元/m3,每月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款的5%扣留,计算施工期第1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和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1.分包人的资质、业绩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属于分包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的身份文件)。
2.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河道疏浚工程费用:(48+2)*4000*12/10000=240(万元);第1个月工程款:240+50=290(万元);应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290*5%=14.5(万元);应支付的工程款:290-14.5=2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