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开挖 堤防加固 修筑新堤 修复堤顶道路等工作。施工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
某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开挖、堤防加固、修筑新堤、修复堤顶道路等工作。施工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开工前支付完毕,施工期逐月按当月工程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2)保留金在施工期逐月按当月工程款的5%扣留;(3)当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20%时,对超出20%的部分进行综合单价调整,调整系数为0.9。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网络计划见图1(单位:月),各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工时间安排,其合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

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范围内新增一副坝。副坝施工工作面独立,坝基清理、坝身填筑、混凝土护坡等三项工作依次施工,在第5个月初开始施工,堤顶道路修复开工前结束:副坝坝基清理、坝身填筑工作的内容和施工方法与堤防施工相同;双方约定,混凝土护坡单价为300元/m3,副坝工程量不参与工程量变更。各项工作的工程量、持续时间见表2。

问题:
1.计算网络计划的工期,指出关键线路。
2.计算该项工程的合同总价、工程预付款总额。
3.工程按计划实施,若各项工作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计算第6个月的月工程款、预付款扣回款额、保留金扣留额、应得付款。
1.(共4分)工期为11个月。关键线路为:A→B→E→F→G。
2.(共7分)原合同总价=20*10+1*3+5*8+2*12+8*8+1.6*105+4*10=539万元预付款总额=539*20%=107.8万元新增副坝后,合同总价应包括副坝的价款,合同总价变为:539+0.1*3+0.2*8+0.03*300=549.9万元
3.(共9分)第6个月施工的工作为C、E、I。工程款为(6.3/3-0.3)*8+0.3*8*0.9+9.2/4*8+0.2*8=36.56万元。第6个月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为A、B、C的2/3、D、E的1/2、H。已扣回的预付款为:(22*10+1.2*3+6.3/3*8*2+1.8*12+9.2/4*8*2+0.1*3)*30%=315.9*30%=94.77万元36.56*30%=10.968万元<107.8-94.77=13.03万元故第6个月应扣回预付款额为10.968万元第6个月应扣留保留金为36.56*5%=1.828万元第6个月工程结算款为36.56-10.968-1.828=23.7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