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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24000m2 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4000m2,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420d,合同总价5400万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20d时,在未与总承包单位商量的情况下,发出书面通知提出了本工程工期缩减30d的要求。

事件二:总承包单位与没有相应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相关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完整支付了相应的劳务费,但是包工头克扣工人工资不发。劳务工人因此直接向总承包单位讨薪,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拖欠工资。

事件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地下起了罕见的大雨,造成了施工道路被毁,现场临时设施多处被损坏。总承包单位修复施工单路费用52万元,修复临时设施费用37万元,现场停窝工费用1 0万元。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送了这三项索赔费用,但建设单位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为由拒绝签认。

【问题】

1.事件一中,建设单位在未与总承包单位商量的情况下提出工期缩减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根据规定,劳务报酬的约定有几种方式?

3.事件二中,劳务工人向总承包单位讨薪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施工单位提出的三项索赔费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不合理。理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的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缩减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2.劳务报酬的约定由下列三种方式: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等三种约定。

3.劳务工人的做法正确。理由:根据规定,总承包单位与没有相应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劳务工人可以直接向总承包单位讨要薪资。

4.(1)修复施工道路费用52万元索赔合理。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建设单位来承担。(2)修复临时设施费用37万元索赔不合理。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临时设施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总承包单位自己承担。(3)总承包单位的停窝工费用10万元索赔不合理。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停窝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总承包单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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