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 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 乙项
某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超过10%的部分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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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