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 )提出申请。
A.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