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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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受益人最后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期限是不迟于提单签发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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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UCP600》的规定 若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 受益人最迟向银行交单的期限是不迟于装船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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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装船提单的签发期为7月15日 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为8月15日 交单期限为装运后的15天 如果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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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E系统中录入开证报文时 如果将交单期限的条款写在47A域 则48域应该选取“ASSPECIFIEDIN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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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规定装运期限为3月份 有效期为4月14日 没有规定交单期。出口公司装船后 提单签发日为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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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 出口商交单应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但不得晚于提单签发日后( )。 A.5天 B.10天 C.15天 D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