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
-
甲企业3月委托加工一批烟丝 已交付和支付受托方材料及加工费 该烟丝计划于4月10日加工完成并交付
-
甲企业2012年6月委托乙加工企业加工A类化妆品一批 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 收取不含
-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 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 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 乙企业按照本
-
位于某市的卷烟生产企业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 提货时 加工厂代收代缴
-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 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 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 乙企业按照本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