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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 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甲出资100万元 乙出资200万元 丙出资50


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A.150万元

B.650万元

C.550万元

D.200万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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