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
( )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