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宏达公司发来的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80000元,增值税为13600元,合计93600元。扣除预付款50000元,余额43600元东方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甲材料已验收入库;
甲公司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乙公司购人材料一批 发票及账单已收到 货款10 000元 增值税额
向宏达公司购买一批甲材料 按合同规定 东方公司用银行存款预付购货款50000元;
甲公司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乙公司购入材料一批 发票及账单已收到 货款10000元 增值税额1
收到宏达公司发来的甲材料一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80000元 增值税为13600元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5年9月1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 该批原材料的
向宏达公司购买一批甲材料 按合同规定 东方公司用银行存款预付购货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