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成立一年来,多次采用多列支出,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不缴、少缴所得税款共计10万余元。经查,该公司该纳税年度应缴纳所得税款80万元。问该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为什么?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某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成立 1年来 他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些情形不满 欲行 使相关权利保
纳税人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目的而采用()行为的 属于偷税行为。 A.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采取多列支出 少列收入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少缴税
纳税人采用伪造 变造 隐匿 擅自销毁账簿和记帐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 少列收入;或者用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