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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 丁合谋 集中资金优势 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 影


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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