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李平 李亮和李光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 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根据合伙企


李平、李亮和李光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张石在不满足于用李平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A.代位行使李平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无

  •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

  • 李平 李亮和李光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 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根据合伙企业

  • 关于合伙企业的下列表述 正确的有( )。A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 根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可分为()①个人合伙②普通合伙企业③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