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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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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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8日 甲 乙 丙 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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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未 发董事会 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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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 乙 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 9%和82%。公司未设监事会 乙任监事;丙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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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 乙 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 9%和82%。公司未设监事会 乙任监事;丙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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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 甲 乙 丙 下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 仅设丙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