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A、1%
B、2%
C、4%
D、5%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增顺序一一排列。()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强制标示内容主要包括A.食品名称和产品标准号B.配料清单C.配料的定量标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顺序一一排列A.配料量递
在配料清单中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
食品的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顺序一一排列A.递增B.递减C.任意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配料表中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配料()顺序一一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