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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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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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单位若接受非卖品或计算机软件的复制 须验证经省局核发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的复制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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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委托书的第二联 应由出版和复制单位盖章后 在复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 连同样品一起上交本地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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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必须使用总署统一印制 省局核发的复制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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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委托复制产品 应委托总署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产品 须出示出版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 复制委托书 出版单位获得的授权书 并依法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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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 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