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张 王 李 赵四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 张王2人是普通合伙人 李赵2人则是有限合伙人 下列行为符合


张、王、李、赵四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张王2人是普通合伙人,李赵2人则是有限合伙人,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合伙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由张李2人执行合伙事务,2人之间有所分工,李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张提出建议

B、赵某把自己的汽车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本有限合伙企业

C、李某以其劳务为出资

D、赵某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甲证券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从业人员,张、王、李、赵四人前来应聘,其中张某原来是律师,六年前因违约行为

  • 张 王 李 赵四人成立某合伙企业 合伙协 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 不好 想

  • 丁 贺 李 秦四人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 业 现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 在合伙协 议没有明

  •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张 王 李 赵四人共同进行商业诈骗 其中 赵某对适用简

  • 张 王 李 赵共同没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 张 王为普通合伙人 李 赵为有限合伙人。3月3日 甲企业向

  • 张 王 李 赵四人成立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