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借款到期后,甲拒绝还款,乙将甲和丙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当由甲先履行债务,因而提起上诉。问:本案应当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
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
甲向乙借款5万元 还款期限6个月 丙作保证人 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
甲向乙借款5000元 丙作保证人 在债权 到期后 甲拒绝还债 乙将甲 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人 民法
甲向乙借款5000元 丙作保证人 在债权到期后 甲拒绝还债.乙将甲 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人民法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