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A、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B、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C、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D、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和()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对具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
()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所称的间谍行为。A.
下列哪些不属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
《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 是为了() ()和()间谍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
《反间谍法》所称“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是指境内外组织 个人的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