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位编码制。
A、15位
B、16位
C、17位
D、18位
居民健康档案编码中第三段3位数字编码为()A、居民家庭序号编码B、乡镇(街道)编码C、村委会或居委
居民健康档案编码中最后5位编码为()A、居民家庭序号编码B、乡镇(街道)编码C、村委会或居委会编码D
居民健康档案采用的是多少位编码
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后()为表示居民的个人序号 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A.3B.4C.5
居民健康档案16位编码中最后五位编码为()。A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编码B 乡镇街道编码C 村民委员会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应填写( )位编码 在填写健康档案其他表格时 需填写()位编码。A.17 前8B.17 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