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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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婴儿未满二周岁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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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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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哺乳未满( )个月的婴儿的女职工 单位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A.3 B.6 C.9 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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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 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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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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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