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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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明(男,1985年8月13日出生)于2001年6月7日,为“找点零用钱用”,将邻居王某1岁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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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商于2009年8月1日获得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2010年6月1日完成规划设计,201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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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商于1999年8月1日获得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2000年6月1日完成规划设计,200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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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品住宅于1999年1月10日竣工验收使用,2002年1月10日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应承担该商品住宅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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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2015年8月13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016年1月5日获得核准 该专利的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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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商于2009年8月1日获得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010年6月1日完成规划设计 2010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