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我国的领海基线采用( )。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低潮线
D、交替采用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A.24 海里B.30 海里c.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 24 海里
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规定各濒海国可有12海里领海 24海 里毗连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海以外的其他海域包括我国法律规定的领海毗连区和领海以外( )海里的专属海洋经
根据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我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为()海里。A.3B.13C.12D.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A.24 海里B.30 海里c.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 24 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