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予以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可以由()报经()同意,或者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代为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A、业主;业主委员会
B、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
C、物业服务人;业主大会
D、物业服务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