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持相关资料,到()办理补证手续。
A、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B、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C、居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D、自己选择的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实施监督检査。A.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证并注册情况 B.持证人员从事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