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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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7月2日 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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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2017年5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 该小汽车为1.8升排量 成本为100000元/辆 成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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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 订立合同的日期是2017年3月1日 乙公司在2017年3月5日支付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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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 甲基金会接受乙公司现金捐赠150000元。按照协议 该项捐赠只能用于留本基金 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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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8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 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商品价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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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7年10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 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商品价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