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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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县城的某烟丝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 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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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厂2019年6月从果农手中收购水果一批 用于加工水果罐头(适用税率16%) 农产品收购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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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卷烟厂 2018年8月从烟农乙手中收购一批烟叶 并将之委托给丙公司加工成烟丝 收回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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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烟草公司2019年2月收购一批烟叶 支付给烟农的收购价款为20万元。则该烟草公司应缴纳的烟叶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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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甲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3月向烟农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20万元 同时价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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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初从烟农手中收购一批烟叶 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1700元